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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胡说,我每天都洗头!”
这是一次让两届NBA最有价值球员得主敞开心扉的轻松谈话。在《花花公子》的特约记者面前,纳什谈到了他那该死的背伤、前任老板库班、反种族主义以及加拿大人为什么看起来总是那么慵懒?
这个已经连续拿了两年常规赛MVP的家伙,不会飞起来蹂躏篮筐,严重的背伤还让他在每次暂停时,都不得不瘫倒在场边躺上一小会儿。而且,他还来自一个流行滑雪和冰雪垂钓的国度,篮球在那里不过是项小众运动。但正是这么一位削瘦的加拿大组织后卫,如今却和科比、沙克、勒布朗等运动天才一道,成为了这个篮球联盟里的统治者。
纳什出生在南非约翰内斯堡,当时他父亲在当地一家足球俱乐部效力。但仁慈的纳什一家始终无法融入当时还处于种族隔离的南非社会,最终他们选择离开。随后老纳什把家安在加拿大的不列颠哥伦比亚省。小时候的史蒂夫什是个足球发烧友,他也在那时练就了让人眼花缭乱的脚下技术。
然而,新大陆对足球的冷漠态度使得纳什转变了兴趣。他开始把更多的时间和心思花费到那颗橘红色的皮球上。依靠一手教科书般的完美跳投和无以伦比的篮球智慧,纳什成为了当时加拿大高中篮球界最耀眼、或许也是最矮小的一位明星选手。不过在高中毕业时,却只有一所美国高校决定提供给纳什篮球奖学金——加州的圣克拉拉,一个默默无闻的小角色。
但纳什可不会甘愿成为一个小角色。大学期间,他用无休无止的训练和数不尽的汗水换来了场均17分和6次助攻的成绩单,这也让他成为了西海岸联盟的年度最佳球员。在1996年那次天才辈出的选秀大会上,太阳在首轮第15顺位将他招致帐下(他后面还有小奥尼尔等如今的名将),这个选择当时甚至还引发了凤凰城球迷的嘘声。没过多久,他们还把这种嘘声在比赛时直接送给了纳什。1998年他被送到了达拉斯小牛。在那里,纳什逐渐脱颖而出,并成为了全明星周末的常客。但是这个身份也给他带来过不小的麻烦。
2003年的全明星赛,为了抗议美国出兵伊拉克,纳什身穿一件写有“不要战争——为和平投篮”的T恤出现在了公众场合。这一举动显然触动了美国人傲慢的神经。一位体育专栏作家对此的评论是,“闭上臭嘴,打你的球去。”
在达拉斯,库班已经决心建立一支以德国人诺维茨基为核心的球队,因此他拒绝了加拿大人提出的工资要求。2004年夏,一份在库班眼中荒谬至极的6年6600万的大合同让纳什重新回到了菲尼克斯的阳光下。但出走后的纳什随后便用MVP奖杯告诉了前任老板他的真实价值。2004-05赛季,纳什用场均15.5分和全联盟最高的场均11.5次助攻帮助太阳成为常规赛战绩最佳的球队。在他的引领下,凤凰城人还依靠快打旋风般的攻势成为NBA近十个赛季以来场均得分最多的球队。第二年,加拿大人又用场均18.8分和10.5次助攻将球队再次送入了西区决赛,而他个人也收获到第二个MVP。
凌乱、古怪的长发(去年夏天他将头发剪短,成为加拿大的国家新闻),性感的眼神,勾勒出了纳什的时尚轮廓,如今他已经不仅仅是个单纯的体育明星了。即使是投身流行音乐界,他也应该能够成为引发尖叫的MVP级人物。
自由撰稿人凯文·库克对纳什进行了专访。“无论球场内外,史蒂夫的反应总是很灵敏。”库克在完成专访后回忆到,“我们先是在美航中心球馆的球场旁边聊了一会儿,然后他开着他的奔驰C32AMG把我带到了市区的一个小饭馆。我在此前曾听说,向纳什发出的采访申请十有八九都会石沉大海。他对此并不否认,他说他之所以愿意接受这次访问,是因为知道我的问题不会总是纠缠于眼前的比赛。所以我们之间聊得也很开心。我以前曾经访问过科比、乔丹、奥尼尔等许多NBA的大牌球星,但还从没有像这次这样,话题一直延伸到妮莉·费塔朵、赛前性生活,以及他的足球情结????”
如果你自己掏钱买票看球,你会选择哪支球队?别说是太阳?
纳什:这问题真让我为难。我应该是会选择那些善于传球的球队。比如底特律、迈阿密、圣安东尼奥或者是达拉斯吧。无论是看他们的比赛还是和他们在场上交锋,感觉都非常棒。
你现在已是个33岁的老家伙。退役前拿到冠军对你很重要么?
无所谓啊。我可不会因为错过冠军而想去自杀。这是你们美国人才会有的想法。
你认为自己还有什么需要强化的技术环节?
我很想成为一个更优秀的防守球员,但这很难。因为我需要在进攻时投入非常多的精力,而且我的身材也是个问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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